五星吐槽《重生之王牌太监》作者的自我意淫传记

发布时间:2015-03-30 15:44:43 | 小说分类:耽美小说 | 文章来源: | 推荐指数:
《重生之王牌太监》内容简介:  
文秀网VIP作品2013.09.27完结  
慕长歌原本只是个普通的大学生,好好地在自己房间睡着觉,醒来莫名其妙便觉得浑身疼痛……  
什么什么?这里是虚空?我还空虚呢……  
什么什么?我现在是囚犯?别人穿越不是皇上就是武林盟主,我竟然是阶下囚??  
什么什么?我……我居然是个太监???  
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好吧,算了,穿都穿了,还能怎么样?  
管你什么乱七八糟的虚空还是空虚呢,既然来都来了,那我就好好玩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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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王牌太监》全本TXT小说下载 作者:狐狸大叔  
 
小说评论:  
《重生之王牌太监》作者:狐狸大叔(一本作者的自我意淫传记,文笔和剧情不忍直视)  
在评论文章之前,为了谨慎起见,我先申明一下,这本书我并没有看完,只看到了全文的1.2%,我仅仅只看到了第七章就早早弃文,来写这篇吐槽文,未免显得仓促而草率,但是若是你可以看了最初的七章而不暴走的话,我绝对会对你五体投地,恭敬地说上了一句:“佩服”。  
这本小说的总大小为2.43MB,若是一直按照最初七章的文笔和人物性格行文的话,绝对会是耽美小说史上最长最臭也最自恋的裹脚布。  
小说最初的第一章就开门见山地表明自己穿越了,穿越的套路是作者自己(注意:我写的是作者自己而不是主角,看下去你会觉得这点很有意思)在电脑前睡着了,然后就一下子穿越到了异世界,发现自己身处在牢房里,被人拷打。  
但是作者在发现自己穿越之后,行文只注重发展剧情,而忽视了将有用的信息传递给读者:这场穿越究竟是身穿还是魂穿?“慕长歌(作者本人)低头仔细看了看自己,我现在这状况是怎么回事?这浑身的上下的伤又是什么?”除了自己受伤这个情况,难道连衣着都不愿描述一下,好告诉咱们你究竟是连人带魂一块儿穿过去了还是只是魂儿穿过去了?好,我继续等有用信息。  
接着呢他就看见一个“一身铠甲戎装,像是个将军之类的人物……完全看不出是哪个朝代”逼问他“皇印”也就是玉玺在哪里,听到作者说不晓得,就挥鞭子打他,严刑拷问。看到这里我觉得应该可以断定这是篇魂穿文了,原因有二:一、若是是身穿,就作者这现代社会的“奇装异服”和板寸头放到类似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异世界不被当成妖怪抓起来才怪呢,而且也不会逼问他“皇印在哪里”这样的奇怪问题了。二、将军对作者严刑拷打,是笃定对方晓得皇印的下落,而且对作者的容颜和装扮也没有任何怀疑之处,也就是说他没有抓错人,若是将军没有抓错人,那么就表明作者要么是夺舍要么是借尸还魂到了这个囚犯身上。  
我觉得自己的猜测没有错,但是第三章作者明确地推`翻了我从前的想法,他告诉咱们这帮读者:这货他`妈`的是连人带身体整个穿越过来的!第一章槽点不多,可以将就着看。  
第二、三章高能慎入。建议将这两章的章名改为“我平凡又非凡的一生”、“起居注”、“我的自传”这样一目了然的名字,好提醒读者不要将有限的时间浪费在阅读流水账上。这两章作者一共花费了4233个汉字来描述他自己从童年到大学毕业这二十余年时间短而平凡而又非凡的人生经历,从这两章的内容中我大致可以提取几点来丰富一下作者本尊的形象:三四流大学毕业生,待业在家半年(到现在应该满一年了),兴趣爱好写作,常驻站点xxx(我就不替作者做广告了,小说里广告已经很多了),笔名狐狸大叔,长了一对细长单眼皮,性别为女。选取以下片段让大家感受一下:  
【“大叔,你的笔名是什么?我决定去看看你写的文!”  
原来是小白那家伙。  
轻敲键盘,“狐狸大叔!”  
那边突然传来一个笑脸,“还真像你!”  
狐狸大叔其实是慕长歌两个外号的结合,一个是狐狸,一个是大叔。  
狐狸一说是因为慕长歌长了双狐狸眼,细长的单眼皮,眼角带着上扬的弧度,眯起来的时候像极了狐狸。  
虽然用狐狸来形容一个人,在某种程度上有点贬义,但是慕长歌却十分喜欢自己的这个称呼,因为他喜欢狐狸,也喜欢自己的狐狸眼。  
不仅仅是喜欢到用狐狸来称呼自己,甚至于在他的第一本小说里,那主角便就是一直千年狐仙,有着一双魅惑却优雅的狐狸眼。  
至于大叔这个称呼,其实来得有点意外,慕长歌不过啷当二十岁,何来大叔一说?  
只是有段时间他身边正好都是些十几岁的人,突然就显得自己老了,于是慕长歌开玩笑称自己是大叔,结果竟然就流传开来了。  
从那之后,慕长歌便常自称自己是狐狸大叔,身边的人也时常这样叫。”】  
“甚至于在他的第一本小说里,那主角便即是一直千年狐仙,有着一双魅惑却高雅的狐狸眼。”作者这里说的第一本小说应该是她的《狐惑天下》。我想说狐狸眼跟单眼皮是两码事,就如同丹凤眼不是单凤眼相同。  
看文的时分可以直接从第一章跳到第四章,第一章说到那个将军逼问作者玉玺的下落,作者就脑补自个是皇帝,到了第四章终于晓得了自个的身份是宫廷中所谓的“净官”,诸位再联系一下这篇小说的题目“太监”,大概就晓得了所谓的“净官”即是净身了的太监。可是如果你以为作者真得穿成了太监,骚年那你还是太年轻太天真了。  
作者自赞自个有着“和小强相同打不死的坚强、精神以及剽悍地适应能力,无论把他丢在一个啥样的环境里,他都能迅速适应并生存下去。”把穿越等同于吃饭喝水拉`屎相同稀松平常的事,如同穿越即是多啦A梦给你开的任意门,只要翻开这扇门,想穿就穿,想回家就回家,毫无一点正常人被迫脱离爸爸妈妈、亲人、朋友的悲伤之情和正常思维。  
明明在第二章里主角慕长歌可是说爸爸妈妈很关心很爱他的:“他晓得,其实慕爸之所以会这样完全是出于望子成龙的心态。骂归骂,凶归凶,可是在慕爸的内心深处还是十分疼爱慕长歌的,这一点慕长歌十分清楚也十分理解。”而且阅览二、三两章完全可以清楚主角是家中独子,这样说走就走,说穿就穿,一点都不担心挂念家中爸爸妈妈的心理真得大丈夫吗?如果是身穿还好一点,大不了报个失踪,爸爸妈妈心中还有点期望,要是魂穿的话,那就要呵呵了。  
而且主角认定自个穿到了异国际就必定会是主角,必定会有一场轰轰烈烈的壮举,我只能说:中二是病得治。“虽然就要见敌人头子了,可慕长歌真心不觉得紧张,由于他感到十分踏实,踏实到让他毫无依据地即是相信自个绝对不会死。再怎么说,好不容易打破了平凡的日子,穿越了,不会啥都还没做就死去吧?依据以往看小说电视的经历,怎么着也应该有番作为再死吧?虽然,这并不是小说而是现实,也没有主角光环,但,应该不会就这么死吧?”图样图森破的少年啊,你真得已经大学毕业了吗,你真得已经成年了吗?  
主角被蒙着眼睛关押在囚车里一路拉着拉到了王府里,风餐露宿的这几天里全是他自个的心理活动,写自个如何豁达如何随遇而安,脑补自个在异界中会有如何不俗的体现,却吝啬地连一点周围环境和路人配角的镜头都不肯给,气候、时节、环境、异界的风俗民情……啥都没有透露给我们。主角是被蒙住了眼睛,可是他的耳朵没有聋,他有嗅觉,有感受,最主要的是他还有脑子,完全可以用除了视觉之外的其他感官来给我们模糊地呈现一下一路的见识。  
从第四章的末尾开端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这位主角的文笔确实不佳,应该说是十分差。多年以来的阅览经历告诉我:通常一句话分为一个段落的行文方法的文章基本逃脱不了小白文的属性,果然被我猜对了。主角被带到王府,看到宫殿的感受是:“如果真要勉强说出一个确切地感受,这座宫殿给人的感受叫不行抗逆!”,对王爷的衣着描述是这样的:“尽管慕长歌有细微近视,看不太清这莫邪王爷的长相,但慕长歌却再一次语竭词穷,幽深高贵的宝蓝色锦服长袍,衣襟处配以黑色茸毛长围,这个座上的男子让慕长歌真真感受啥是王!”  
我们先来说说这个“有细微近视”是怎么回事,这他`妈`的到底是身穿还是魂穿,要说是魂穿,哪里来得近视?要说是身穿,这一路上竟然一个人都没有注意到主角古怪的服饰穿着,如果说衣裳可以换,可是头发呢,一夜之间就可以变长了?还是说这个异界的人民的发型服饰跟我们现代没有区别是吗?  
“黑色茸毛长围”到底是个啥东东,作者想说那玩意是围巾呢还是装饰在衣襟上的毛边?还有这王爷这么个打扮,现在他`妈`的到底是啥时节,提一下会死啊会死啊!  
这个王爷的姓名也很高端大气上档次,名叫鬼畜千斗,对外形似宣称叫莫邪,他为了拿到玉玺好称帝,就把七个皇宫里的太监给抓了,弄到王府里来,好逼问他们玉玺的下落,主角即是那七个太监之一。主角的智商很捉急,嘴上没门,很欠揍,性格浮躁草率,听到王爷询问他们玉玺的下落,他的反应是这样的:“慕长歌愣了愣,其实他很想开口说,自个是真的不知情,不必在他身上花费功夫了。可是,却瞧见其他几人都没有说话,他也就只好闭了口”  
可是神展开的剧情让他很快就跟王爷对上了戏,从第五章开端,剧情开端了十分诡异的走向,人物性格之白`痴,对话内容之幼稚,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看了糟心,看完吐血。我选取一个片段,我们感受下:  
【慕长歌哈哈一笑,松了口气,正好他也没地方可去,留在这未尝不是个好选择,“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啊?我还以为王爷要把我关在这里当俘虏呢!没想到王爷看起来像鬼畜,结果还蛮好人的嘛!”  
“你说什么?”  
慕长歌痛苦地握住掐着自己脖子的手,“放……放开我!”  
鬼畜千斗表情森冷地看着慕长歌,“说,你究竟是什么人?”  
慕长歌完全搞不清目前的情况,明明直到刚刚为止都还好好的,这莫邪王爷怎么说翻脸就翻了脸?  
难道是因为我说他鬼畜?  
不会吧?  
鬼畜这个词,他竟然听得懂?  
这个空间究竟是怎么回事啊?  
该不会,该不会是穿越到游戏里了吧?  
千万不要啊!我可是连一款游戏都没能坚持玩都最后过啊,对于游戏、养成什么的可是一窍不通啊!  
“王……王爷,你冷静点……这鬼畜也不一定就是不好啊?你不知道……鬼畜其实挺受欢迎的,好多人都喜欢鬼畜……我说你是鬼畜……也不是什么坏话……真的……王爷不要再生气了……如……如果你不喜欢,我以后不说……不说就是……”  
“你说很多人都喜欢鬼畜?”  
“是……是……很多人都超哈鬼畜的……”  
“这么说,你见过其他鬼畜?”  
“这……”这要我怎么说?在动漫和游戏见过算不算是见过?大概……算是吧……“某……某种意义上算是见过……”  
鬼畜千斗一愣,“你当真见过鬼畜?”  
“应该……算是见过。”  
“见过便是见过,没见过便是没见过,什么叫应该见过?本王问你,你见过的那个鬼畜叫什么名字?”  
“哈?名……名字?”慕长歌开始快速在脑海里搜索起来,“嗯——堂吉……堂吉诃德·多弗朗明哥……蓝染,嗯,没错就是蓝染……总悟,冲田总悟……还有户愚吕兄……啊,对了,对了,还有六道骸……其余的真想不起来了……不过,你给我点时间,我一定会想起来的……”  
“你说这些人都是鬼畜?”  
“没错……货真价实的鬼畜……”】  
……  
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我的血槽已经空了,果然是没有最雷,只有更雷,我认为凭我纵横耽美小说界那么多年来,已经是百雷不侵的体质,没想到有一天还会败在这篇神作之下。我阵亡在了第七章,如果有真的勇士能够披荆斩棘斗争到最终,请不要忘记告诉我小说的结局以及主角到底是不是真太监。  
最终,我要送本文作者一句话:人贵有自知之明。你能够自恋,能够中二,能够自我感觉良好,如果你文笔够精,构思够妙,你能够在你的小说里横行无忌,用文笔和构思征服读者,让他们承认你的二中和自恋;如果不行,请躲藏,好好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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